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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晴
视频|未经审核在泰山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这个公司被罚20万元
5月29日,泰山景区管委会发布泰山行处字〔2024〕29号,山东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对其作出处罚:1.责令停止建设;2.限期十日内拆除1332平方米房屋;3.处罚款贰拾万元(200000.00)。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5月28日。
视频|未经审核在泰山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这个公司被罚2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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