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枣庄第十五中学东、南、西、北四个校区,相继发布招生简章。
十五中东校
一、 招生人数及范围
枣庄十五中东校区计划招生 1000 人。招生范围:解放路—龙头路—铁道线—市中区人民医院南墙向西延长线—解放路—周庄路—建设路—光明路。
图示:
二、招生条件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能提供无房证明,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有房无户,应到户籍地服务学校申请入学。
5.在城区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地址为准。
三、报名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19 日报名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四、报名地点
枣庄十五中东校区报名地点:市中区文化东路 15 号
五、报名入学需准备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
2.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能证明实际居住 6 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
3.小学学籍表(没有学籍表的也可以提供毕业证); 【要求】: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顺利依次排列,经学校初审后,相关证件或信息报相关部门联审。在户口簿复印时,可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 1 张 A4 纸上。
六、通知书发放
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在 8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2:30--5:30 来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报名入学流程
1. 8 月 1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家长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来学校领号和报名时间点,并按照编号和时间点来递交材料报名。报名时,请带好口罩,按照 1 米间距排队依次入校。入校时,请亮健康绿码并配合测温。
2.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2020 年 8 月 17-19 号监护人按报名时间到学校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对报名材料初审—>区相关部门联审—>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退回证件(学校留存复印件)。
八、有关要求
1.按照省、市、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每个学位仅 限 1 人监护人进入学校报名。报名前在家自测体温,进入校门主动出示健康绿码审验和配合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测量,严格遵守保持间隔一米规定不扎堆,领取报名号及报完材料人员及时离校。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居住证为文化路以南的学生去枣庄十五中南校就读。监护人未在学校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校区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校区的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3.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显示日期均应为方案公布日(2020 年 6 月 19 日)之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应对因提供不实证件影响孩子入学负责签字承诺。学校有权对存疑的证件或信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查证,一旦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非法获得的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直接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5.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关于中小学非法招生的信息谣言和个别不法分子冒充有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学校将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简章仅供枣庄市第十五中学东校区2020年七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枣庄市第十五中学东校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632-3181001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8 月 16 日-19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东校区
2020 年 8 月 12 日
十五中南校
区域范围:西昌路—人民路—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东外环—十里泉路。
枣庄十五中西校在学位富余情况下,可在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之间的区域采取电脑随机的方式派选学位。在学位富余情况下,解放路—光明路--东外环—人民路之间区域可选择枣庄十五中南校。
按《市中区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要求,城区初中学校招生不含各镇(街)学校生源范围内的初中学生。
报名时,监护人持以下材料及复印件报名:
2020年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显示日期均应为《市中区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公布日(2020年6月19日)之前,之后取得的在学校学位不足时可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按照区教体局统一安排,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9日
为做好报名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家长聚集,报名采取提前领号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8月16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家长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来学校领取报名号并确定报名时间点,然后按照编号和时间点来递交材料报名,避免拥挤。报名时,请带好口罩,按照1米间距排队依次入校。入校时,请亮健康绿码并配合测温。
家长递交报名材料后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学校将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视为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在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来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服务范围、招生流程和招生数据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应对因提供不实证件影响孩子入学负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学校将通过户籍、房产管理部门协助查验证件、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审验学生监护人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区公安等部门对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严格复核,依法处置无理闹访、缠访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违规人员,全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5.对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监护人应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6.对符合学校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富余的其他初中学校就读。
7.咨询及监督电话:7551500 13589647071;咨询时间:8月12日—8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十五中西校
一、 招生人数及范围
枣庄十五中西校区计划招生 800 人。招生范围:华山路—龙头路—解放路—兴华路,不含目前在建或拟建小区。枣庄十五中西校在学位富余情况下,可在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之间的区域采取电脑随机的方式派选学位,报名在枣庄十五中南校区。
图示:
二、招生条件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能提供无房证明,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有房无户,应到户籍地服务学校申请入学。
5.在城区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地址为准。
三、报名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19 日报名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四、报名地点
十五中西校区报名地点:市中区光明中路 88 号
五、报名入学需准备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
2.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能证明实际居住 6 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
3.小学学籍表(没有学籍表的也可以提供毕业证); 【要求】: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顺利依次排列,经学校初审后,相关证件或信息报相关部门联审。在户口簿复印时,可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 1 张 A4 纸上。
六、通知书发放
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家长在 8 月 25 日到西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七、报名入学流程
2020 年 8 月 16 日监护人带户口本及房产证原件到枣庄十五中西校门口领取报名号,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2020 年 8 月 17-19 号监护人按报名时间到学校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对报 名材料初审—>区相关部门联审—>学校公示—>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退回证件(学校留存复印件)。
八、有关要求
1.按照省、市、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每个学位仅 限 1 人监护人进入学校报名。进入校门主动出示健康绿码审验和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测量,严格遵守保持间隔一米规定不扎堆,领取报名号及报完材料人员及时离校。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居住证为文化路以南的学生去枣庄十五中南校就读。监护人未在学校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校区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校区的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3.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显示日期均应为方案公布日(2020 年 6 月 19 日)之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应对因提供不实证件影响孩子入学负责签字承诺。学校有权对存疑的证件或信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查证,一旦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非法获得的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直接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5.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关于中小学非法招生的信息谣言和个别不法分子冒充有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 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学校将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简章仅供枣庄市第十五中学西校区2020 年七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枣庄市第十五中学西校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632-3196126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8 月 16 日-1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西校区
2020 年 8 月 12 日
十五中北校
一、 招生人数及范围
1.枣庄十五中北校区计划招生 1000 人。
2.招生范围:解放路—北马路—建设北路—联运铁路线—东外环—文化路—建设路—周庄路。
3.建设路—文化路—东外环—光明路之间的区域可自由选择到枣庄十五中北校。
图示:
说明:居住地服务学校界定标准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能提供无房证明,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有房无户,应到户籍地服务学校申请入学。
5.在城区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以户籍地址为准。
二、报名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19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一)8 月 17 日招生具体安排
1.8 月 17 日上午 8:30-10:00,建设路小学西校区六年级 1-3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2. 8 月 17 日上午 10:00-11:30,建设路小学西校区六年级4-6 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3. 8 月 17 日下午 2:30-4:00,建设路小学西校区六年级 7-9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4. 8 月 17 日下午 4:00-5:30,建设路小学西校区六年级 10-13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二)8 月 18 日招生具体安排
1. 8 月 18 日上午 8:30-10:00,建设路小学东校区六年级1-3 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2. 8 月 18 日上午 10:00-11:30,建设路小学东校区六年级 4-6 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3. 8 月 18 日下午 2:30-4:00,回民小学六年级 1-3 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4. 8 月 18 日下午 4:00-5:30,回民小学六年级 4-7 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三)8 月 19 日招生具体安排
1. 8 月 19 日上午 8:30-10:00,回民小学六年级 8-11 班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2. 8 月 19 日上午 10:00-11:30,立新小学及其它小学符合条件者学生中符合报名条件者
请注意: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家长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三、 报名地点
市中区建设路 33 号,枣庄十五中北校区(原经济学校)。
四、 报名入学需准备的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
2. 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能证明实际居住 6 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
3. 小学学籍表或小学毕业证;
【 要求】: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照 1-3 顺利依次排列,经学校初审后,相关证件或信息报相关部门联审。在户口簿复印时,可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 1 张 A4 纸上。
五、 报名入学流程
1.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2.监护人按报名时间到学校提交报名材料—>3.学校对报名材料初审—>4.区相关部门联审—>5.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退回证件(学校留存复印件)。
六、 通知发放
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在 8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2:30--5:30 来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 有关要求
1. 按照省 、 市 、 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 每个学生报名仅限 1 1 名监护人进入学校报名 。 进入校门主动出示健康绿码审验 、 佩戴口罩和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测量 , 严格遵守保持间隔一米规定不扎堆,报完人员及时离校。
2.监护人未在学校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校区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校区的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
他学校就读。
3.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显示日期均应为方案公布日(2020 年 6 月 19 日)之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应对因提供不实证件影响孩子入学负责签字承诺。学校有权对存疑的证件或信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查证,一旦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非法获得的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直接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王老师 13561166228
刘老师 15588459956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8 月 16 日-19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北校区
2020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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