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0至3岁婴幼儿应不接触视屏类产品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8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记者注意到,该《指南》明确提出,不宜将视屏类产品作为儿童的“玩伴”,0岁至3岁的婴幼儿应当不接触任何形式的视屏类产品。这份《指南》指出,婴幼儿早期发展主要指0岁至3岁儿童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的发展。0岁至3岁是儿童生命的早期,也是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窗口期。这一时期大脑、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发育最快,可塑性最强。制定这一《指南》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提高科学性和可及性。围绕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指南》强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指导养育人通过对
社会万象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