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建议,坚决取缔网络投票,绝不允许利用网络拉票、投人情票。她表示,目前网络投票之风盛行,大有取代传统投票的趋势,但两者相较之下,网络投票虽有一定的便利性,但随之而来的不良影响也不可忽视。
张代表的建议有的放矢,值得认真对待。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兴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有着不少传统投票方式所没有的优点——不用费劲巴力地印制、发放、填写、收取纸质选票,哪怕投票人远在千万里之外,只要轻触几下键盘就能完成投票,大大减少了评选活动在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等方面的“成本”。也正因如此,近年来,网络投票渐成“时髦”,在不少评选活动中大行其道。
与此同时,拉票刷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在不少评选活动中,网络投票沦为网络拉票。为了在评选中胜出,参评者不惜动用各种资源扩张自己的“朋友圈”,千方百计地动员尽可能多的“朋友”为自己投票。为了拉票,有些参与评选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甚至会把网络投票当成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强行“分配”给下属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至于如此拉票是否有失公允、是否违规,被拉来的投票人对评选标准与各参评者的情况是否了解,网络拉票的主导者们并不怎么在乎。
更有甚者,一些人连拉票也懒得拉,干脆打起了网络刷票的主意。要知道,多数网络投票系统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对各种违规投票缺乏应有的防范能力,“有心人”只要掌握了其中原理,就可以轻松实现连续刷票,从而达成某种“理想”的投票结果。由此,不仅投票人可以违规实施重复投票,各种“刷票公司”也“应运而生”,以或明或暗的刷票生意让评选活动沦为一场“烧钱游戏”。
拉票刷票令网络投票蒙羞。如此“任性”的网络投票,不仅让相关评选活动丧失了应有的公正性与公信力,也会败坏世道人心,助长社会不正之风。对网络投票中的拉票刷票必须严加查处,对拉票刷票的网络投票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当然,这里所说的坚决取缔并不是要对网络投票一棍子打死,而是要以更坚决的姿态把网络投票管起来,管到位。
为此,当务之急有二:
一是,针对网络投票中的拉票刷票乱象,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与工作机制。网络投票方面的事具体由哪个部门主管,对各种拉票刷票行为如何施以惩罚,投诉举报拉票刷票行为的渠道主要有哪些,发现线索后如何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应对、处置不当该如何问责,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应尽快有一个明确细致的说法。
二是,在监管体系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尽量压减网络评选活动数量,最大程度地压缩拉票刷票的操作空间。在这方面,政府部门应主动作为,率先垂范。除非万不得已,有些基于网络投票的评选活动就先不要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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