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全联发〔2024〕5号文件《关于认定2023年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 通报指出,按照全国“四好”商会建设标准,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和全国工商联组织审定认定,山东省浙江商会等被认定为2023年全国“四好”商会。 据悉,这是山东省浙江商会继2021-2022年度荣获全国“四好”商会后,再次获此殊荣!山东省浙江商会再次荣获全国“四好”商会,离不开鲁浙两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是对商会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是近60万在鲁浙商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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