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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刷被同学刷厕所拖把”,就是校园欺凌

洋葱快评 03-30 6990

在成都一所寄宿制中学念初一的女儿通过电话大哭着告诉孙晨,自己的牙刷被两名舍友多次用于刷厕所拖把和鞋子。作为医生的孙晨立刻带女儿做了身体检查,检测结果显示女儿甲肝抗体阳性。孙晨认为这是一场恶意霸凌,她逐级往上申诉,听到最多的话是“这只是孩子间的玩笑”。这一事件最终没有被认定为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不难认定。根据教育部出台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其中,前款行为,包括侵犯他人身体等五种情形。

对照规定,孙晨女儿的牙刷被同学多次刷厕所拖把,涉嫌构成校园欺凌。理由是,其一,两名舍友存在实施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在人数上占优势,“多次”说明有主观恶意;其二,牙刷被同学多次刷厕所拖把造成甲肝抗体阳性,可见造成了人身伤害。但孙晨“能想到的监督办法都用上了”,各方却以“玩笑”为由大事化小,最终未认定为欺凌。

至于原因不难揣测。

对于当地有关部门和学校来说,都不愿将“牙刷被同学多次刷拖把”定性为欺凌,因为一旦认定为校园欺凌,就得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人难逃被追责,地方及学校形象会受影响。涉事同学家长更是不想让自己孩子因为“欺凌”而受到依法处理。报道中有个细节,虽说多个部门不认为此事是校园欺凌,但对方家长仍进行了道歉,并赔偿3000元检测费,不少网友认为这就是“心虚”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办公厅去年5月印发通知,再次明确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但孙晨表示,她从不知道女儿学校有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存在,“学校没有提,区教育局也没有提”。对于孙晨反映女儿遭遇校园欺凌,涉事学校是否依法严肃调查,值得追问。希望公开调查主体和处理程序。

从报道来看,对于校园欺凌,四川格外重视。根据德阳市最新政策,被认定“校园欺凌”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至省级示范高中。而成都市去年就规定,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校园欺凌等负面清单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这种升学“高压线”无疑会倒逼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杜绝校园欺凌。但能否落地是问号。

在上述事件中,大概因为升学“高压线”,涉事学校、涉事同学家长都想大事化小。但如果不严格依法调查处理类似于“牙刷被同学多次刷拖把”这样的行为,再严格的“高压线”也是个摆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部分省份均有学校未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在未成立该组织的学校里,校园欺凌认定权在学校手中,学校会从利己角度处置。

鉴于校园欺凌会对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低估的伤害,所以各地须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首先,让学校依法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该组织的工作要在学生家长监督和教育部门严格监管之下,防止不作为或乱作为。其次,如果受害方不认可调查处理结果,还应该有独立机构介入调查。再者,无论最终是否认定为欺凌,都要给出详细理由。


作者:冯海宁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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