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3月29日,有网友称,自己开车与一女司机发生纠纷后,因对方持续辱骂选择报警,结果女方在派出所放言“我是司法局的”。3月30日凌晨,高平市司法局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查,涉事女司机确系该局工作人员,已予停职处理。目前,公安机关正对视频反映情况进行调查,该局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从目前媒体报道所呈现的信息来看,此事原本只是一件很小的事。双方驾车在路上发生了一些摩擦(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互相有辱骂的一个过程”),但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事后,双方都驾车离开。原本,“摩擦”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涉事女车主的操作,明显是让事件横生枝节、把事态往“升级”的方向推。
比如,拍了对方的视频发在朋友圈,并配有一些带有辱骂性质的文字(男车主称,民警看到女车主的朋友圈后,指出这就是辱骂);此后,女车主又找到对方的社交平台账号“再次对他进行辱骂”;而男车主报警后,在派出所内,女车主拒绝道歉,让对方起诉;在离开派出所时,“女车主再次对该网友进行辱骂”;3月29日,女车主又给男车主社交平台私信辱骂……
目前,由于缺乏女车主一方的公开回应,尚不清楚上述细节是否完全客观真实。但如果属实的话,不管是辱骂的行为本身,还是如此“不依不饶”导致持续发酵的态度,显然都有失理性,并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考虑到其作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这番作派就更不应该了。
尽管对于其在派出所内表示“我是司法局的”,到底是出于“施压”,还是因为需要录入个人信息而报出了单位信息,目前还有待核实,但其“局里人”的身份终究属实,由此招致的社会观感也必然更复杂。比如,围观者的一个很自然的推测就是:如此任性,是否是仗着自己的“局里人”身份?而女车主目前已被所在单位停职处理,也反映出该行为的确与其公职身份没法完全剥离。
正常状况下,依据职业伦理,公职人员遇事原本就该更理性和谦抑,而不是仗着自己的身份就产生“权力幻觉”,自恃拥有凌驾于道德和法律之上的“特权”。因为相对于“普通人”,公职人员哪怕是处理私事,一旦越界都可能遭致不必要的“联想”,并损害公共部门的形象。
这件事中,女车主的行为具体到底该如何定性,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披露,但很明显,一件并没有交通事故的普通纠纷,却演变成一桩舆论事件,不管怎样都显示出了一定程度的“失控”。无论是个人修为,还是法纪意识和“权力观”,都难免遭遇公共拷问。其实,抛开当事人的“局里人”身份,此事也有着较普遍的启示意义。
生活中的很多“纠纷”,原本可能都不是什么大事。学会冷静,能够克制冲动乃至“正义的冲动”,都往往是一种及时的止损。
(来源:红星新闻,作者:郑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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