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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玄武”改名闹剧,公共资源怎能为个人“黑红”背书?

洋葱快评 昨天14:06 1963

6月29日,湖南24岁的周某明(现持有身份证上的名字)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请求改回曾用名朱雀玄武的申请暂未通过审批。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公安局回复称,这是周某明近13个月以来提交的第11次更名申请,他频繁申请更名的行为已属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行政资源。周某明则称,“还会继续申请改名,想通过改名引发关注。我想出名,喜欢被人关注,黑红也是红。”

我国《民法典》第1012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周某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改名诉求本身并不违法,但13个月内11次反复申请改名明显超出正常需求范畴。公安机关认定其"扰乱公共秩序",合乎情理法理。

更值得警惕的是,周某明毫不掩饰其炒作意图。他将改名视为一种营销手段,甚至以“黑红”为荣。据了解,一次姓名变更需经过户籍审核、档案修改、证件换发等多道程序,耗费至少3个工作日。当有限的行政资源被反复消耗在一场自我营销的闹剧中,无疑是一种浪费。

当下,部分人将“被骂”等同于“被关注”,将公共舆论场异化为“流量粪池”。这种扭曲价值观的盛行,与平台算法的推波助澜密不可分。某些社交媒体更倾向于推荐争议性内容,因为越是极端、越是猎奇的内容,越容易引发讨论,进而带来更高的用户黏性和广告收益。

历史一再证明,挑战公序良俗的“出名”,终将遭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反噬。一个健康的社会,绝不应让“跳梁小丑”占据公共话语场的中心。

要遏制此类改名闹剧的效仿蔓延,不能仅靠舆论谴责。法律层面,可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条款,对恶意消耗行政资源的行为予以训诫或处罚;户籍管理部门也应建立“异常更名预警机制”,对短期内多次申请者启动实质审查,避免公共资源被滥用。我们的社会固然需要包容多元,但绝不意味着可以纵容恶意消耗公共资源的行为。当改名权被异化为个人炒作的噱头,当公共机构沦为“求关注”的舞台,这种荒诞现象必须被叫停。

姓名是人格的象征,而非流量的赌注。在个体权利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我们更需厘清权利的边界,守护公共秩序的尊严。只有当社会不再为极端行为提供流量红利,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在法治框架内理性行使权利,类似的改名闹剧才会失去生存土壤。

作者:关东客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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