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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童和小老虎互动遭咬伤,三问涉事动物园

视点 08:41

8月30日,贵港市平南县一动物园内,一名7岁小女孩在与小老虎近距离互动时,被轻微咬伤右腿。目前,女孩家属与园方仍未就善后问题达成一致。

据极目新闻报道,工作人员表示,园区正常开放,与小老虎接触是单独收费的特色项目。女孩母亲冯女士说,在当地医院接种了1针狂犬疫苗,后续还要接种4针,希望园方负责相关费用。但工作人员要求她先自己垫付全部疫苗的费用,后续凭发票找他们报销,她无法接受并报了警。经调解,双方依然未达成一致。

必须要强调,再小的老虎也是老虎。野性不是“可爱滤镜”能抹掉的,任何“亲密互动”的商业化包装,都无法改变虎是猛兽的生物学事实。把未成年人置于与猛兽近距离接触的高风险场景,本身就不该被当作“卖点”。

具体到本次事件,动物园需要回答“三问”。其一,管理职责到不到位?民法典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在类似存有风险的互动项目中,有无尽到管理职责的举证责任显然在经营者,而非家长。

就此次事件的医疗费用与后续接种安排,园方理应秉持主动、透明、一次性说清楚的态度,参照“谁经营谁负责、先行垫付”的原则处理,尽快与家属达成书面一致,避免二次伤害。法律层面“原则上由动物园承担责任”的规则已十分明确;若园方认为自身尽到了管理职责,也应拿出专业、可核验的证据,而不是让消费者去“跑单据”。

其二,合规底线守不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等活动有明确规范,应当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保障野生动物健康状态。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饲养人、管理人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把幼虎放进“亲密互动”环节,既涉及展示展演的合规,也触及安全与动物福利两条底线。没有充分安全评估与隔离防护,把幼兽当“道具”上手,本身就与法定审慎义务相悖。

在一些景区或动物园的营销话术里,“近距离”“零距离”“亲密接触”常常被当成流量法宝,但其本质则是将表演化、娱乐化的驯化展示,换了件“互动科普”的外衣。这既不利于公众形成正确的人与自然关系,也加剧了对动物福利的忽视。展示展演不是不可以做,但原则应是“保护优先、教育为本、非接触为主”。

其三,应急预案够不够?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承担“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并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就此而言,相关收费项目也需要匹配同等级的风险评估、岗位培训、现场指挥、医疗协作与保险保障,而不是“出了事先自费、凭票报销”。

把风险与成本转嫁给家长,不合规也不合情。园区也应该以此次事件为戒,尽快完善并公示应急预案与保险机制。同时,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对相关项目的参与年龄要有明确限制、防护要求,涉及“免责”的格式条款,应接受主管部门合法性与公平性审查。

说到底,项目可以有“特色”,但运营更要有“规矩”、讲科学。作为一个野生动物饲养展示机构,应以保护与教育为底色;对游客安全的保障,更不能在“特色项目”的包装里被稀释。愿这起“幼虎咬人”的教训,能尽快成为一个促成相关机构合规、科学经营的契机。

(来源:红星新闻,作者:周威)

责任编辑: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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