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建水投集团福鼎水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该公司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违规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被处以1.97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鼎市监处罚〔2025〕9-13号),该公司在供水收费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策,对本应享受公用事业用水标准的用户采取阶梯收费或按其他行业标准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所列“不执行政府定价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对该公司处以19653.27元罚款.处罚决定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作出。
公开信息显示,福建水投集团福鼎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3-16,法定代表人为林锦,注册资本为27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982MA346K0K7L,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七层),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由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60%)、福鼎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股40%),共同持股的国有控股公司。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6566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