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谢晓丽 通讯员 王红阳
“以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申报模块反复操作,材料提交繁琐。如今通过网上申请,一次提交材料就能办理,还有专人全程对接,办事效率大幅提升,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在聊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拿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输蒸汽管网项目穿越徒骇河、西新河、位山二干渠等11河(渠)道防洪(输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后,项目负责人张经理难掩喜悦。
近日,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全程参与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该项目防洪(输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评审会,同意该工程穿越梁庄北排水沟、新水河的建设方案。推动开发区首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顺利通过评审,也标志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涉水审批“一件事” 改革落地见效,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筑牢防洪安全防线提供了高效审批范式。
此次评审聚焦项目防洪安全核心,以“科学评估、精准防控”为原则,对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开展系统性审查。评审过程中,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提前谋划、精准发力,在筹备阶段便主动联动市河道管理中心、市水利局、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等多方单位,明确评审目标与防洪安全标准,细化评审流程,结合项目穿越 11 条河(渠)道的复杂场景,制定针对性评审方案。尤其针对项目涉及工作井和施工开挖影响的补救工程措施的特殊环境,专家组深入研判防洪调度要求、水文情势特点,将防洪安全作为评审核心要点,确保评价报告充分契合区域防洪规划。
此次首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顺利完成,不仅为开发区后续类似项目提供了标准化评审模板,更通过科学严谨的防洪影响评价,有效防范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体系的潜在风险,对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后,将在满足开发区城镇居民及工业用能需求、解决原有设施老化问题的同时,确保工程建设与河道防洪安全协同推进,实现经济效益与防洪安全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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