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南县自然资源局对国能商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商南自然监规行决﹝2025﹞9号),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其建设工程造价6%的罚款,计人民币116451.9元。
处罚公告显示,国能商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22日期间,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的配套升压站厂房,违法建设面积达1801.61平方米。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关于规划许可的规定。商南县自然资源局通过询问笔录、专业测绘报告、现场照片等证据,全面认定了上述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商南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8月14日依法向该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国能商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据此,商南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8月22日作出了最终的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国能商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12-06,法定代表人为路连伟,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1023MAB2T3NL3W,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任家沟村杨家组,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是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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