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刘坤
9月15日20时10分许,临清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桥检查站民警在曙光路三和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名三轮车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气,涉嫌酒后驾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唐某的呼气酒精浓度为44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在核查其身份信息时进一步发现,唐某曾于2023年3月9日因酒驾被依法处罚,此次是时隔两年半后再次触碰酒驾“红线”,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当场对唐某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明确告知其驾驶的三轮车属性为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更漠视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民警还向其详细讲解了酒驾的严重危害以及二次酒驾面临的法律后果。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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