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白天“考古”晚上盗墓,如何防止考古外衣下的非法勾当

视点 昨天09:20

近日,据上游新闻报道,汉大墓盗掘系列案告破,背后大佬涉及多名“考古人员”,白天与考古队一起参与保护性发掘研究,入夜后使用炸药等非法盗掘古墓。这样的双重身份,让人瞠目。2025年9月17日,随着团伙中最后一名嫌疑人被提起公诉,这起在考古界产生重大影响的盗墓案中的20多名嫌疑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盗墓团伙中的首要人物、销赃者之一李某是文物通,频繁参加学术活动;另一主犯关某明面上是文物艺术品鉴定师,暗地却有着二十多年倒卖文物的经历;犯罪嫌疑人刘某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队的探工,懂风水、擅绘图,对古墓葬、古遗址勘探有着几十年的实践经验。

盗墓贼混入考古行业,叠加案情重大,让该起案件备受关注。专案组分赴11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打掉犯罪团伙4个,破获相关案件66起,追缴涉案文物4000余件。此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徐州市公安局破获的涉文物犯罪案件中追缴文物种类最广、数量最大、等级最高,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最多的案件。

追缴的被盗文物规模,相当于一个中型博物馆藏品,多件画像石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公众自然希望司法惩治能罪罚相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按照盗窃的文物价值定罪量刑。这一点明确了,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要与文物价值相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27名犯罪嫌疑人中11人有犯罪前科,提醒该行业准入机制和动态监管需补课。文物犯罪产业链隐蔽性较强,应严防“鉴宝师”“文物修复师”等头衔做掩护,乃至通过学术活动洗白赃物。不妨为重要文物建立DNA式数字身份,技术追溯让盗卖之物现原形;行业需提高自律性,考古人员一旦越界,学术生命和行业信誉即走向终结。

对于鉴定勘探公司的资质审查应从严,建立诚信档案,参考“职业禁入”黑名单制度。执法则按文物等级和累犯次数严格惩治,杜绝盗墓者披着考古外衣从事非法勾当的“灯下黑”。公众也可从历史文化鉴赏方面多了解认识文物、读懂文物,而不只是注重交易的价格。

每座古墓都是破解历史的密码,每件文物都是不可再生的文明见证。希望以这起案件为契机,补上监管漏洞、加大惩戒力度,让知识服务于文保工作,而非成为破坏文物的帮凶,让打着考古旗号的盗墓贼无所遁形。

(来源:红星新闻,作者:李晓亮)

责任编辑:张泰来

AI小壹

我是齐鲁晚报的AI机器人小壹,快来向我报料新闻线索吧~

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 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
我要报料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

鲁ICP备15022957号-13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220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01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鲁B2-20120085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