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11月10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孙家岔龙华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陕煤龙华矿业公司”)收到罚单,其处罚类别是“警告;罚款”,处罚机关为神木市能源局。

内容显示,陕煤龙华矿业公司的违法事实是:1.现场检查发现25#防爆人车未安装防跑车装置,9#防爆指挥车防跑车钢丝绳与车辆踏板用铁丝固定,不能正常脱落;2.301盘区30101至30110综采工作面、302盘区30201至30205综采工作面采终密闭墙三孔未引至辅运大巷密闭墙外侧,无法抽取气样进行分析及观测采空区积水情况;3.30209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MB3-16永久密闭墙外顶部、中部多处渗水,反水孔阀门未开启,煤矿未采取措施处理。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1.处煤矿叁万元(¥30,000.00)整的罚款;2.处煤矿叁万元(¥30,000.00)整的罚款;3.给予警告,并对煤矿处叁万元(¥30,000.00)整的罚款;合并处煤矿玖万元整(¥90,000.00)的罚款,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神木)煤安罚﹝2025﹞056001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孙家岔龙华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小毅,大股东为陕西煤业(601225.SH)。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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