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雪
作为大宗消费核心场景,汽车金融已成为消费投诉重灾区。中国消费者协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全年金融服务类投诉同比激增118%,其中汽车金融、车贷相关纠纷占比超四成;叠加汽车销售端合同违规、保险搭售等乱象,仅2025年全国消协及第三方投诉平台受理相关投诉超12万件,变相高息、霸王条款、强制消费、虚假承诺等套路,让不少车主“买车容易养车难、还贷更是坑连坑”。
一、车贷套路:息转费暗箱操作 表面低息实则高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要求,汽车金融需全面披露综合年化融资成本(IRR),所有费用纳入利率核算,严禁以贷收费、变相抬息。但调查发现,大量4S店、融资租赁公司仍通过“金融服务费、担保费、GPS费、管理费”等名目,将利息转为费用,逃避监管。
第三方投诉平台监测显示,2025年涉及车贷“息转费”投诉占比达58%,超七成涉案车贷表面年化利率3%-6%,叠加各类费用后,综合年化普遍突破15%,部分案例高达23.63%,远超司法保护上限(一年期LPR的4倍,约14.6%)。
典型案例:江西南昌车主王先生2026年1月贷款6万元购买新车,销售承诺落地总价10.2万元,签约时被收取3800元金融服务费、2000元GPS费,且未计入总融资成本。还款时王先生发现,本息合计需还款10.8万元,综合年化利率达18.2%,远高于宣传利率。经核查,该笔费用均为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机构未备案、未开票。
强制捆绑保险 保费变“隐形利息”
车贷搭售保险、指定投保机构、超额投保是重灾区,部分机构将保证保险、意外险等与贷款绑定,保费按月分摊,直接拉高综合融资成本,且拒绝消费者自主投保。
典型案例:山东车主刘女士2025年3月贷款6.2万元购车,被强制捆绑保证保险,每月保费545.5元,折合年化利率18.03%,叠加贷款利息后,综合年化融资成本达23.63%。刘女士表示,办理时销售刻意隐瞒保险条款,仅告知“月供固定”,直至还款时才发现保费占比超月供三成。
零首付、低门槛陷阱 以租代购变“债务枷锁”
针对征信不佳、资金不足的消费者,部分机构推出“零首付、低门槛”购车方案,实则为融资租赁(以租代购),车辆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消费者仅享有使用权,逾期即被拖车,且违约金、拖车费高昂。
典型案例:四川车主陆先生通过新零售平台以租代购购车,销售承诺“零额外费用、可随时退车”,提车时被加收数千元杂费,签约后未拿到正式合同。仅用车10天,因家人反对申请退车,车辆被平台强行收回,不仅已付款项不予退还,还被要求支付违约金、人工费等费用,同时征信已显示贷款记录,形成“车财两空、负债缠身”的局面。
二、合同猫腻:口头承诺不算数、霸王条款横行,车主维权无门
汽车购车合同、贷款合同多为格式条款,经销商利用信息差,设置模糊条款、霸王条款,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口头承诺拒不写入合同,成为纠纷高发点。南宁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显示,2025年汽车合同纠纷占总投诉量23.1%,定金不退、期限篡改、权责不对等问题突出。
1.条款模糊+小字陷阱 关键信息刻意隐藏
违规合同普遍存在“核心条款字体极小、权责表述模糊、费用说明缺失”等问题,提前还款违约金、解押费、逾期责任等关键内容,藏于合同末页或附件,消费者签约时难以察觉。
典型案例:上海车主何女士贷款购车,签约时销售口头承诺“提前还款无违约金”,合同中却用极小字体标注“提前还款按剩余本金8%收取违约金”。还款2年后何女士申请提前结清,被要求支付近万元违约金,销售矢口否认口头承诺,因无书面证据,维权陷入僵局。
2.合同性质偷换 贷款变租赁
部分机构刻意混淆“汽车贷款”与“融资租赁”概念,销售宣称“贷款买车”,实际让消费者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车辆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逾期即构成违约,可被强行收车,且解约成本极高。
数据显示,黑猫投诉平台某头部以租代购平台累计投诉超6100条,其中“合同性质欺诈、逾期拖车、高价赎车”占比超七成。部分案例中,消费者逾期仅3天,车辆就被拖走,赎车需支付数万元违约金及拖车费。
3.霸王条款泛滥 剥夺消费者合法权益
常见违规条款包括:“贷款未通过定金不退”“强制指定金融机构”“逾期1天即收车”“车辆所有权归商家,消费者无权处置”“所有费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但消费者往往签约后才知晓。
三、保险乱象:强制投保、超额保费、理赔推诿,车主多花冤枉钱
汽车保险作为车贷配套服务,违规搭售、保费虚高、理赔刁难等问题屡禁不止,中消协数据显示,2025年汽车保险类投诉同比增长29%,主要集中在强制投保、捆绑销售、退保难、理赔慢等方面。
1.强制指定投保 剥夺自主选择权
多数车贷机构要求消费者在贷款期内,必须在指定机构投保,且需投保全险,禁止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及险种,否则不予放款或扣押车辆登记证。部分经销商还收取“保险返点”,抬高保费让消费者买单。
2. 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虚增保费成本
违规机构常按照车辆指导价投保,而非实际成交价,导致保额虚高、保费上涨;同时强制搭售驾乘意外险、财产险等非必要险种,重复收费。货车司机李师傅零首付购车时,被要求每年缴纳2万元保险,远超市场均价,且包含多项无效险种。
3. 退保难、理赔推诿,权责不对等
贷款期内消费者申请退保,往往被经销商、金融机构以“违约”为由拒绝;发生保险事故后,部分机构以“贷款未结清、车主无所有权”为由,推诿理赔责任,截留理赔款。
针对汽车金融乱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陆续出台新规,从严规范行业行为:
利率管控:明确汽车金融综合年化成本不得突破监管红线,严禁息转费、隐性收费,要求以醒目方式披露真实年化利率;河南、云南等地率先出台自律公约,限定车贷年化利率不高于6%(1年期LPR2倍)。
收费规范:严禁4S店无资质收取金融服务费,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提前告知,禁止强制搭售、捆绑消费。
合同监管:要求格式合同不得设置霸王条款,核心权责、费用、期限等内容必须醒目标注,口头承诺需写入书面合同。
融资租赁整治:严查“以租代购”虚假宣传,要求明确区分贷款与租赁业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维权提示:保留证据、依法维权,避开三大核心陷阱
避坑指南:购车贷款前务必核查机构资质,仔细审阅合同全文,拒绝口头承诺;要求销售书面列明所有费用,核算综合年化利率;保留签约录音、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等证据,遭遇侵权可拨打12315、12378热线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汽车金融关乎百万车主切身利益,合规经营是行业底线。本报将持续跟踪乱象整改情况,曝光违规主体,推动汽车消费市场清朗化,切实守护消费者“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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