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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2年前未批先建,力王股份被罚,实控人履诺全额补偿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4-14

近日,信用中国公布了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力王股份 920627.BJ)的行政处罚决定。

力王股份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罚款,即231943.5元的罚款。

3月30日,力王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6日收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04年时力王股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房屋,如今被处以罚款23.19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海、王红旗此前出具的承诺函,二人已于3月28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上述罚款全额补偿至公司账户,每人承担50%。

力王股份表示,本次行政处罚系公司依据《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补办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手续过程中依法接受的处罚,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新闻热线电话:0531-85196566

责任编辑:刘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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