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常岭与被执行人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伟,男,1986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桃园镇中鲁村222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61120****。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1)鲁0983民初316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65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92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昌芳与被执行人石昌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石昌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石昌伟,男,1977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老城镇济兖路03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2219770922****。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4)鲁0983民初114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000元及利息、执行费。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信息,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一次性奖励其3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38
联 系 人:高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广亮与被执行人张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广亮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桥,男,1987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红五村08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70220****。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1)鲁0983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5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34
联系人:吕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广亮与被执行人张厚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厚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广亮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厚果,男,1975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张花峪村07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750204****。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1)鲁0983民初42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5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34
联系人:吕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常岭与被执行人石昌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石昌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孙常岭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石昌朋,男,1989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石西村14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91212****。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1)鲁0983民初483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65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34
联系人:吕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卞奕尊与被执行人李春晓抚养费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春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春晓,女,1998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桃园镇李庄村013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980206****。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2)鲁0983民初677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0000元及执行费5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使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予以到位金额1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23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振武与被执行人颜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颜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颜兵,男,1975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安驾庄镇中江村86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2219750514****。
执行依据:(2025)鲁0983民初778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25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由申请人在债权实现后优先支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信息,并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02
联 系 人:丁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冉德河与被执行人周光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光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光民,男,1973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新城贵和园小区3号楼3单元302室,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730207****。
执行依据:(2025)鲁09民终214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48005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由申请人在债权实现后优先支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信息,并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02
联 系 人:丁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肥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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