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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山东出了新做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9-15 2003

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印发《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生活中,灾害和意外总会悄然来临。2022年8月,刘强(化名)下班回家后,家中突然起了火,慌忙逃生时,不慎坠落身亡。突如其来的厄运让家中失去了顶梁柱,只剩下年迈父母在生活的漩涡中苦苦挣扎。

虽然有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这一惠民政策,但老百姓对该政策并不了解,保险公司也拒绝赔偿,索赔之路困难重重。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此案后,认真研究保险相关政策,准确把握住案件胜诉的关键点。历经了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刘强的意外身亡属于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赔偿范围,因此,刘强的父亲获得了保险赔偿,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后续生活得到了保障。

记者了解到,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后,老年人在再婚、家庭赡养与扶养、人身财产权益等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逐渐增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成为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

此次两大部门联合印发的《方案》制定了六大措施:以平台服务便老、以优质服务援老、以公证服务惠老、以调解服务助老、以公益服务爱老、以普法服务护老等。

例如,各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延伸,在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选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进点开展工作。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提供休息区、放大镜、老花镜、急救药箱等适老、助老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通道、安排专人接待服务。

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以及请求支付抚恤金、赡养费、扶养费,高龄、独居、重病、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据悉,“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已列入全国老龄委2024年重点开展的四项实事清单及我省2024年老龄工作重点任务。接下来,山东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培育本地区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客户端 张如意)

责任编辑:张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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