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泰山画院院聘画家的通知
泰山画院成立于1988年,隶属于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唯一以艺术创作、陈列展览、典藏、公教、学术研究为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积极发挥文化阵地作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为进一步加强艺术家队伍建设,提升艺术创作与展示水平,在2023年第一批院聘画家的基础上继续公开招聘第二批泰山画院院聘画家。我们诚邀有志于艺术创作事业并符合要求的专业人才参与此次招聘,共同为繁荣和发展泰安市艺术创作贡献力量。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宗旨
院聘艺术家的聘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艺术家的素质和能力为基础,择优录取,规范管理。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身心健康,无不良历史记录,积极参与馆院各项活动。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绘画专业。
(四)年龄在5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文艺群体美术工作者,长期生活在泰安。
(五)具有较强的专业创作水平和学术思考能力,专业作品取得一定成绩,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中国美协举办的展览入选一次以上。
2、独立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旅厅、山东省文联、山东省美协主办的美术展览,入选两次及以上。
三、聘用原则
(一)泰山画院根据工作安排,以公开招聘等形式广泛吸纳优秀艺术家。
(二)有意参加艺术家聘用的美术创作人员,依据招聘启事,按聘用具体细则,首先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供本人相关创作作品照片及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应聘者须从泰安市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下载《泰山画院院聘画家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
3、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获奖或入展证书复印件及参展作品照片。
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5、近期创作作品照片(10寸以上)三幅,艺术评论、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请将上述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注明:院聘画家),发送至泰山画院电子邮箱tshy789@163.com。
联系人:高波
咨询电话:0538-6995267、13854856562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三)泰山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或召开理事会会议,按照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因素,对拟聘用的艺术家进行评估和筛选,最终确定人选。具体流程如下:
1、泰山画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2、根据职位条件和应聘者报送的个人材料、创作成果、获奖记录等进行初审,应聘人员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 本期拟聘任艺术家15人。考评合格人员在泰安市美术馆公众号公示7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举办签约仪式,颁发“泰山画院签约画家”聘书,试用期半年,聘期为三年。
4、聘用人员在任期内2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院聘资格,取消所有待遇。
5、聘用人员不在泰安市美术馆(泰山画院)编制以内,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参加画院展览、写生、讲座、志愿服务等业务活动,画院将为考核优秀者举办个展或联展。参与画院的展览、写生、公教等活动。
6、被聘用的画家在10月底之前发送3幅电子版创作,由画院艺委会选送2幅作品参加在山东画院举办的首届泰山画院院聘画家作品展,并出版画册。
(四)签约期满,有意续约的艺术家,由画院艺委会决议是否续约。
(五)签约期间,泰山画院对签约画家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泰山画院
2024年10月2日
来源:泰安市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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