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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医健康说|呼吸、消化和皮肤,生产性毒物入侵人体有三大通道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4-2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秦聪聪

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4月29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召开“鲁医健康说”健康知识发布会(职业病防治专题)。

山东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研究员冯斌介绍,生产性毒物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这些物质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一是呼吸道吸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烟雾等物质可以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例如苯、溶剂汽油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工业重金属(铅、汞)蒸气等。

二是消化道摄入。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的有毒物质沾染在食品中,或者由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工作后未洗手或更换工作服,手沾染的毒物随进食、饮水或吸烟等途径而进入消化道等。

三是皮肤吸收。人体皮肤对外来化学物质具有屏障作用,但也有不少化学物质可以通过皮肤进入人体,特别是苯、二甲苯、苯胺和甲醛等有机溶剂,乐果、敌敌畏等农药,汞、铅等重金属物质等。这些毒物接触到眼睛、脸部及其他皮肤部位(特别是皮肤有病损的部位),可以导致各种皮肤炎症、过敏反应和其他急慢性毒性。部分毒物能够通过皮肤或黏膜被吸收入血液循环,进而被输送到身体各个器官,造成机体健康损伤。

总的来说,生产性毒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以经皮肤和消化道吸收。这些物质进入人体后,可导致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等不同系统和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可发生职业中毒。

对于如何预防生产性毒物导致的健康损伤,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源头控制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二是降低毒物浓度。可以通过采用技术革新和通风排毒的工程防护措施,使毒物不能逸散到工作场所的空气中,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使之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以减少人体接触毒物的浓度,确保接触者健康不受影响。三是个体防护。个体防护是保护人体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辅助措施。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可以有效减少员工直接接触生产性毒物的几率,从而降低职业中毒的发生率。四是严格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将其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下。实施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证者才能参加接触生产性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工人健康情况并及时处理。五是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岗位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锻炼,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进行有益身心的业余活动,以及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等,以提高机体抵抗力。六是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维修设备,避免违章操作,以减少职业中毒的发生。

责任编辑:秦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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