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近日,林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林森物流集团”)收到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250104902。
内容显示,林森物流集团的被处罚事由为: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对此,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3000元。
据林森物流集团官网介绍,公司为集普货运输、危货运输、大件运输、多式联运、仓储配送、驾驶培训及网络货运、无船承运、供应链管理等为一体的现代综合物流企业。公司总资产30亿元,自有营运运力1500多辆,整合外协运力近20万辆,仓储面积32万平方米。集团下设14家全资子公司,200多个驻外分支机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林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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