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放消费券啦!7月18日晚,济南市商务局发布公告,将于7月19日正式启动“泉城购”零售、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本次发放零售、餐饮两种消费券,持续至11月15日,将分5轮陆续发放。
据活动公告,零售消费券设置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60元;餐饮消费券设置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0元减75元。其中,零售类包含商超(不含数码产品、家电、家居等按国家和省规定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涉及的各品类)、便利店、食品零售店,餐饮类包括餐饮门店、住宿酒店的餐厅,适用商家以活动页面公布为准。
本次活动没有户籍限制,活动期间手机定位在济南市的用户(在活动平台已绑定手机号且已完成实名认证)均可参与领券。采用“多轮次、分批次”的发放方式,共设置了5轮14个批次的发放时段,通过“抖音”APP发放,同一用户每批次零售、餐饮消费券可领取1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首轮发放将于7月19日上午10时启动,用户注册登录“抖音”APP,搜索“2025年济南市‘泉城购’零售、餐饮消费券”,或者直接搜索关键词“泉城购”,进入活动主会场页面领取,其间也可在活动商家商品页面及直播间领取,成功领取的消费券可在“抖音APP-我的-红包卡券-我的券”页面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消费券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使用政府消费券购买的商家券当批次内有效,若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则该券自动过期,且消费券过期后不再补发。领取的消费券仅限本人核销使用,不得出现同一人核销多张消费券、使用手机拍摄、截屏的消费券二维码照片核销消费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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