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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济南3家企业各罚2万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10-28 3700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济南金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心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鑫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3家企业,因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均被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

 根据具体处罚信息显示,济综执处字(2025)第80号行政处罚决定指出,济南金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起步区焦集村村委会北侧20米施工的起步区黄河体育会展及科技智造园区基础设施(黄河大道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土场项目,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问题;济综执处字(2025)第79号文件提到,济南心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起步区兰溪大街与纵二路交叉口西南侧施工的起步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DX-C1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土方工程,同样未落实扬尘防治要求;济综执处字(2025)第78号文件明确,山东鑫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在起步区104国道以东、靳家商业街以南施工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五期工程(安置四区、安置五区周边道路)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存在相同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企业的违规行为,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均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靳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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