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员工拒绝加活不加钱被开除,公司被判赔28万”的新闻,引发热议。
吴某是某公司行政主管,原本负责A商场的行政事务,公司要求他同时兼顾B商场的行政工作。吴某认为这大大增加了其工作量,但薪酬并未相应增长,拒绝到任。公司以“吴某拒不履行工作职责”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构成违法解约,判决其向吴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万余元。
长期以来,在一些职场文化中,“任劳任怨”“服从安排”被过分推崇,甚至成为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一切工作指令的潜规则。部分劳动者出于不熟悉相关法律,以及担心被辞退的原因,即便遭遇了不公待遇,往往也只能选择默默忍受。然而沉默与退让换不来尊重与公平,反而可能助长企业不合理、不合法的用工行为。
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必须恪守边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实现自身经营需要的同时,兼顾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面对公司“加活不加钱”的无理要求,员工应该勇敢说“不”,这不是无理取闹的“刺头”行为,而是基于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抗辩。当工作量被不合理地大幅增加,劳动者有权利提出异议,并通过协商、仲裁乃至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对于企业而言,必须彻底摒弃“用人单位说了算”的陈旧观念,将依法合规经营内化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在进行岗位调整、工作量变更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理应通过合理的薪酬调整、绩效激励等方式予以体现。
唯有将法治思维深植于企业管理和员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让法律成为衡量双方行为的共同准绳,才能真正搭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让企业与员工从“对立”走向“对话”,从“博弈”走向“共赢”。
作者:陈楷文(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
投稿邮箱 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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