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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追讨五万余元幼儿园退费 屡遭“爽约”

半岛晨报 昨天09:49

金普新区的郑丹(化名)于2022年将女儿送入一年消费超五万元的幼儿园,今年9月因班级人数过少、不利于孩子适应集体生活而办理退园。园方核算后应退还费用5.2万余元并承诺10月10日前到账,却屡次失信,甚至在出具书面欠条并约定违约金后仍拖延不退。经多次沟通,园方再次承诺12月1日前退款,但当天幼儿园仍没有退费。律师表示,园方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建议家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幼儿园大班孩子少,家长准备退园

郑丹一家住在金普新区。2022年,她为女儿选择了家门口的一家幼儿园。尽管这家幼儿园每年的费用超过五万元,在周边属于较高水平,但考虑到其离家近、环境优良、设施齐全,郑丹还是毫不犹豫地将孩子送进了这家幼儿园。

几年来,孩子在这家幼儿园的生活一直很愉快,整体氛围也让郑丹感到满意。因此,今年7月份,她像往年一样,按时缴纳了新一学年的托费。“孩子在幼儿园这几年适应得挺好,我们也就没动过转园的念头。”郑丹坦言。

然而,情况在今年9月发生了变化。随着女儿升入大班,郑丹逐渐萌生了为孩子换一所幼儿园的想法。她注意到,孩子所在班级每天出勤的人数常常不足十人。“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我希望她能提前感受一下集体生活的氛围,学会与更多小朋友相处。”郑丹解释道,“可一个班还不到十个孩子,这样的环境实在难以满足我们对‘集体生活’的期待。”

出于对孩子入学适应的长远考虑,郑丹开始认真考虑转园事宜。

家长多次讨要五万余元退费未果

今年9月初,郑丹为女儿办理了退园手续。根据园方核算,应退还的各项费用合计为52732.09元,其中包括4000元押金、科学课剩余课时费3080元,以及预缴的年托费45652.09元。双方当时约定,幼儿园将在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退费。

起初,郑丹并未过分担忧。在她看来,这样一家规模不小的幼儿园,应当不会因五万多元影响信誉和运营。然而约定日期到来后,退款却迟迟未到账。郑丹随即联系园方询问情况,对方安抚她“不必着急,正在走内部退费流程,款项很快就能到账”。

接下来的几个月,郑丹多次通过电话沟通,甚至数次亲自前往幼儿园当面交涉,但园方始终以“资金紧张,正在筹钱”等理由拖延,退费事宜始终未能落实。面对一次次推诿,郑丹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多次讨要后,今年11月10日,幼儿园向郑丹出具了一份书面欠条,确认欠款事实。根据双方此前约定,幼儿园本应于10月10日左右退还全部费用,但因幼儿园方面原因,截至11月10日仍未退还。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幼儿园承诺于11月13日14点前,将全部欠款退还至郑丹指定的银行账户。

欠条中同时明确了违约责任:如幼儿园未能在上述最晚日期前足额支付全部款项,则自逾期之日起,幼儿园自愿按每日拖欠总额的千分之一向郑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本息付清为止。若截至2025年11月20日仍未付清,除违约金外,因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幼儿园承担。

12月1日退款承诺再次成空

让郑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时间一天天过去,直到11月20日,幼儿园方面依然毫无退款动静。承诺如同石沉大海,她一次次翻看手机,一次次查看账户,却始终不见那笔应退的费用。无奈之下,11月26日,郑丹家人只能再次到幼儿园讨要退费,站在幼儿园门口,试图讨回属于自己的那笔钱。

“我爸在幼儿园门口跟他们要钱,他们不但不给,最后还报了警。”郑丹语气中带着疲惫和无奈。郑丹表示,当天幼儿园方面再次写下承诺,这次幼儿园承诺在12月1日下午5点前,退还全部费用。

“其实按照第一份欠条上的约定,幼儿园已经违约,应该支付违约金的。”郑丹低声说道,但目前她只求先把原本属于自己的钱要回来。幼儿园一次次承诺,一次次失信,信誉在她心中早已荡然无存。她不知道,这一次的“承诺”,是否又是一张空头支票。

12月1日上午,郑丹的家人来到幼儿园门口,但幼儿园并没有按照约定退费。

欠条中明确了违约责任

如幼儿园未能在上述最晚日期前足额支付全部款项,则自逾期之日起,幼儿园自愿按每日拖欠总额的千分之一向郑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本息付清为止。

若截至2025年11月20日仍未付清,除违约金外,因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幼儿园承担。

郑女士被屡次爽约

约定将在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退费,截至11月10日未收到;

幼儿园承诺于11月13日14点前,将全部欠款退还,直到11月20日幼儿园仍未兑现;

11月26日,再次到幼儿园讨要退费未果,园方同时还选择报警,之后再次写下承诺,在12月1日下午5点前,退还全部费用;

12月1日上午,幼儿园并没有按照约定退费。

记者追访

12月1日上午至2日,记者多次拨打幼儿园两位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以及幼儿园的工作电话,但电话都无人接听。记者分别给幼儿园两位负责人的手机留言,但截至目前,尚未得到回复。

心力交瘁家长准备起诉维权

“我现在真的感到非常疲惫和失望。”面对记者的采访,郑丹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奈。她表示,当初选择这家幼儿园,看重的就是其宣传的高品质和良好信誉。“每年五万多的费用,我们觉得为了孩子值得,也一直非常信任园方。没想到,退费会这么难。”

郑丹说,一次次的承诺落空,消耗的不仅仅是时间,更是她对园方最基本的信任。“从10月10日到11月13日,再到12月1日,他们白纸黑字写下的承诺,没有一次兑现。每次去沟通,都给一个新的希望,然后很快又破灭。到最后他们甚至报警,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不像是在维护正当权益,反而像个‘麻烦制造者’。”

郑丹坦言,这场退费事件让她心力交瘁,“我们普通家长,和一家机构相比,是弱势的。他们可以一次次拖延,但我们耗不起。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一种对公平和诚信的失望。”

采访最后,郑丹叹了口气说道:“我希望我们的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也希望能通过我的事情,让这些不守信的行为被大家看到。我现在只能选择走法律途径了,虽然那意味着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

律师解读

事实清晰应果断采取法律行动

针对此事,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指出,本案中幼儿园在核算应退费用后,多次出具书面承诺却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王金海律师分析认为,郑丹与幼儿园之间形成了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当郑丹为孩子办理退园手续,且园方核算并确认应退金额后,双方事实上就退费事宜达成了新的合同约定。园方后续出具的“欠条”,更是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了这一债务关系,并设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和违约金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园方在拥有明确还款协议的情况下,屡次失信,不仅违背了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也构成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王金海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郑丹有权要求园方立即返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违约金。目前,园方的行为已导致违约状态持续,其每日的违约金额都在累积。

王金海律师建议,若园方在12月1日的最终期限后再次爽约,郑丹不应再继续等待,而应果断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郑丹)手持关键证据——欠条,事实清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高效地解决纠纷。支付令程序具有速度快、成本低的优点,一旦法院发出,若债务人(幼儿园)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且不履行,债权人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王金海律师同时提醒广大家长,在选择预付式高额教育服务时,应增强合同意识和证据保留意识。“对于退费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务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类似本案中的‘欠条’、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都是维权的重要法律依据。”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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