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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7岁以上残疾儿童提供“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康复服务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4:2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国青 实习生 李杰

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残联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沈晓勇表示,此次新修订出台的《办法》,分年龄段进行差异补贴、接续救助,是贯彻《办法》“救早救小”“应救尽救”原则的关键举措,也是《办法》修订的一项核心内容。对0-6岁这些小龄残疾儿童,主要以提供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为主;对7岁以上这些稍大一些的残疾儿童,根据评估情况提供机构内集中或“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

从提高康复救助质效考虑。残疾儿童康复是一项抢救性工程。现代医学证实,0-6岁是残疾儿童功能恢复和代偿的黄金期,坚持“救早救小”,通过早期科学的康复干预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核心目的是进一步提升这些儿童康复训练成效,将公共资源更多更精准地投入到康复效益最显著的阶段,为残疾儿童未来融入社会奠定最优基础。

从满足儿童多元化需求考虑。残疾儿童随着年龄增长,他的康复需求也随之变化。康复的最终目的是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分年龄段救助就是坚持以残疾儿童为中心,立足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而做出的改变。比如,7岁以上的残疾儿童,为他们提供“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兼顾康复训练与日常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向成年期过渡衔接。

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考虑。通过科学规范的分年龄段康复救助机制,引导康复机构摒弃过去“一刀切”服务模式,根据残疾儿童类别、康复阶段和需求差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复服务。通过差异化补贴,引导康复机构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和内涵质量,促进康复机构提质增效,形成良性竞争氛围,推动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向规范化、优质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

今后,山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将出现哪些变化?沈晓勇表示,一方面通过科学分龄施策,政府部门和康复机构共同聚焦0-6岁康复黄金期加大资源倾斜力度,让残疾儿童康复效果更优,实现康复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通过延伸服务、按需施策,解决7岁以上残疾儿童家庭更多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满足更多家庭的现实需求。

责任编辑:房超

王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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