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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率100%,实现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特殊教育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4:2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国青 实习生 李杰

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教育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康复与教育相融合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重要方面。山东如何推动康教融合,更好为残疾儿童点亮希望之光?省教育厅总督学王志刚表示,全省教育系统始终将特殊教育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率保持100%,已实现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特殊教育。今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特殊教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凝结了山东省的有效探索与实践。

在持续推动特殊教育工作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山东始终将残疾儿童康教融合作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抓住关键、全力推进,不断推动康教融合工作实现突破。

注重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特殊教育部(班)和幼儿园设置标准,为康复机构等设立特教部(班)提供了设置规范和依据。《条例》还明确要求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机构配备必要康复设施与专业人员,普通学校应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5人以上随班就读学校须建资源教室并配备康复设备,从制度层面保障康教融合落地。

聚焦关键环节,发挥示范效应。在全国较早开展康教结合实验项目,省级层面确立41所实验学校,加快构建康教结合的办学模式。比如,济南打造“泉融和”特殊教育品牌,突出全纳平等、康教融合与个性发展;潍坊市依托4处省级康教结合实验项目学校、41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康复机构双向服务关系;冠县、曲阜市等地组织特殊教育学校与康复机构深度合作,探索区域康教融合范式。

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省教育厅联合残联、机构编制、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健、医保等7部门出台《关于深化康教融合做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针对重度残疾儿童探索实施“送教、送医、送康、送服务”融合模式,明确对在康复机构接受救治的儿童,由教育部门安排集中送教。《条例》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可以设立特教部(班),纳入学籍管理并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实现康复与教育有机衔接。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以《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残疾儿童康教融合,密切配合落实康复救助政策,全力推动山东省特殊教育向优质融合、高质量发展迈进。

责任编辑:房超

王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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