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元宵佳节,邹城法院中心店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和灵活调解下,原告李某在元宵节当天顺利收到全部装修款,被告也当场履行义务,双方握手言和。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邹城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更让当事人在传统佳节里感受到了一份别样的“司法温暖”。
理性引导,算清“诉讼账”巧化干戈

案件受理之初,原告李某因与被告就装修价款产生争议,情绪激动,坚持申请司法鉴定以“讨回公道”。然而,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启动鉴定程序,而是从“经济账”和“时间账”两方面入手,耐心向李某释明:鉴定费用可能远超争议金额,且鉴定周期长,不利于快速回款。通过理性分析,李某逐渐冷静下来,同意先尝试调解,为后续快速解纷奠定了基础。
刚柔并济,以“保全”撬动“履行”
调解初期,被告态度消极,不愿配合。承办法官果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被告账户。面对账户被冻结的压力,被告一改“躲着走”的态度,转而“追着调”。随后,法官又以“行业信誉”“合作情谊”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意向。这一“刚柔并济”的调解策略,让被告从“要我调”转变为“我要调”,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当庭履行,纠纷“真化解”彰显司法温度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多轮磋商,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支付全部装修款,李某核对无误后,连连向法官道谢:“没想到不但没花鉴定费,还在元宵节这天拿到了钱,太感谢法院了!”从剑拔弩张到当庭言和,这起纠纷既未进入执行程序,也未产生衍生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标的额不大的装饰装修纠纷,虽是“小案”,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市场交易诚信。邹城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灵活运用保全、调解等手段,既避免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在元宵佳节这个特殊节点,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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