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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父母能否弹性上下班,关键要把“鼓励”转化为“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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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推行婴幼儿父母弹性上下班”的话题冲上热搜榜首,引发热议。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龚卫娟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实行弹性工作制,对增强生育意愿以及维护家庭的和谐美好,有重大积极意义。高质量陪伴有助于婴幼儿安全感建立,弹性工作可减少父母愧疚感,避免工作与家庭二选一。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在部署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时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政策鼓励、委员呼吁、网友共鸣,都在致力于帮助员工更好投入工作,构建生育友好的职场环境。

共识已有,接下来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能”。热搜跟评之下,一些网友的担忧值得关注,“他们的同事就麻烦了”“牵连其他岗位工作效率”“要给企业补贴才行”……这些声音其实一针见血地指出政策善意落地可能面临的现实挑战,包括企业的成本压力如何消解、同事间的公平性如何体现。

从用人单位角度看,“推行婴幼儿父母弹性工作制”背后还牵连相关工作安排和管理问题。比如“弹性”二字,应是怎么个弹性法?如果弹性只是上班晚一点、下班早一点,从时间上给予婴幼儿父母职工更多包容,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倒也无妨。但这对需要长时间陪护婴幼儿的职工而言,并不能解渴。婴幼儿的陪护,真正需要的是至少1人的专心陪护,在父母为双职工的家庭中,如何弹性、如何轮流陪伴,考验的可能是两个单位的支持配合。

此外,当前不少工作都需多名员工互相衔接与合作,当婴幼儿父母弹性上下班了,与其他同事间的工作交接、有无其他员工顶岗等,都是现实存在的问题。若企业因此推行“一岗多人制”,增加用人成本,那便会影响到企业对该政策的推行动力。如果关爱变成少数人的便利而成为多数人的负担,那这份善意就可能被现实顾虑消解。

要想真正把政策的初衷照进现实,还需把“鼓励”转化为“激励”,以成本分担机制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以合理化的弹性工作制平衡各方合法权益。比如,对实行相关制度的企业,给予社保减免、税收抵扣或增设专项补贴等,以善意生善意,以友好换友好。

政策有了真金白银的“激励”,企业也就有了关爱员工、支持员工陪护婴幼儿的动力,并内化为“自觉”。这种自觉,也包括协调其他员工承担更多工作,对新增工作量给予补偿,让政策善意不牺牲其他人的利益。

推行婴幼儿父母职工弹性工作制值得期待,更需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合力呵护,共同守护婴幼儿家庭的美好未来。


(作者: 彭志强,来源:红星评论 )

责任编辑: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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