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眉税稽罚﹝2026﹞19号),眉山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因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被依法处以罚款4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6年4月7日,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参考《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条款,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眉山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6日,董事长为陈涔。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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