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山西)获悉,5月7日,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北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北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稽查局。

内容显示,其违法事实为: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北公司逃避缴纳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税稽罚﹝2026﹞9号。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对该单位2019年至2024年所偷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处百分之五十罚款31190.74元(该单位所涉及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违法行为是连续状态,违法行为持续到此次检查期限之日,对违法行为发生之日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伟,大股东为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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