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滨湖煤矿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煤监管罚﹝2026﹞008号显示,该单位违法行为类型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并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第九条“处罚的减轻、从轻、从重的判断”原则的规定,枣庄市能源局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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