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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规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潍坊水清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8-03 2387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处罚公示,潍坊水清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因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被诸城市应急管理局处以9000元罚款。

公示显示,该案件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诸)应急罚〔2026〕151号,处罚决定于7月29日正式下达。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企业未按照法规要求为在岗员工配备合规劳动防护用品,一线作业人员缺少安全防护保障,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同时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2号A档相关标准作出。

据天眼查APP公开资料显示,潍坊水清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炳初,该企业于2015年在潍坊市诸城市注册成立,企业注册资本1576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新闻热线:0531—85196278

责任编辑:靳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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