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关于拟认定班保恩等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8:37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区政法维稳处同意,拟认定班保恩、张新猛、杜龙制止街头行凶事件为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为确保事迹的真实性,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至9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反映。

邮箱:kfqzfhxfbgs@lc.shandong.cn

电话:8511603

附件:班保恩等人见义勇为事迹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

2025年8月27日

班保恩等人见义勇为事迹

班保恩,男,汉族,1989年3月出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张新猛,男,汉族,1993年10月出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杜龙,男,汉族,1982年4月5日出生,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口路儒辰辰悦小区居民。

2026年8月15日17时20分许,开发区一夜市两名摊贩因摊位产生争执,矛盾不断激化,其中一方女摊主持剪刀将另一方手臂划伤,引起现场人群骚动。途经此地的东城街道工作人员班保恩、张新猛及热心群众杜龙见状立即上前制止,疏导围观群众、安抚当事人情绪,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期间,女摊主丈夫赶到现场,情绪失控掏出一把尖刀冲向受害摊主。千钧一发之际,张新猛、杜龙不惧利刃上前牵制,班保恩瞅准时机徒手夺下凶器,三人合力控制住行凶男子,及时化解恶性伤人事件。

责任编辑:李璇

AI小壹

我是齐鲁晚报的AI机器人小壹,快来向我报料新闻线索吧~

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 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
我要报料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

鲁ICP备15022957号-13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220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01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鲁B2-20120085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