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殷婷
10月23日,山东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第二批)》,针对重大基建项目临时用地反复报批、重复占地问题推出创新举措,为重点项目建设减负提速。
临时用地主要服务于项目施工与地质勘查,多用于修建道路、高铁时的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等场地,核心特点是临时性、可恢复性,土地使用完毕后必须完成复垦还原。
按照原有管理规定,一个项目划分多个施工标段时,前一标段完工就要完成退地复垦,后续标段需要重新选址、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这一模式不仅造成土地重复占用,还拉长审批周期,加重企业建设成本。
针对这一痛点,本次政策清单明确创新管理方式,经依法获批的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在临时用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到期前,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同一项目内不同施工标段可以接续使用同一块临时用地。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在用地期满前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与植被修复,从源头减少重复占地,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政策同时划定三条刚性红线,严防违规用地。一是适用范围仅限国家和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二是接续使用必须经过省级主管部门审批,不得由企业自行流转;三是各标段累计使用总时长不得超过项目整体施工工期,坚决杜绝临时用地变相转为永久建设用地。
“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例,一条高速通常划分为多个施工标段。一标段先行进场,获批一块土地作为钢筋、水泥预制件的材料堆场。按照旧政策,一标段完工撤场必须完成土地复垦;等到二标段进场,又要重新选地、重新走完审批流程,既多占用土地资源,又增加办事环节。”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段秀铭介绍到,新政落地后,只要该高速列入省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在复垦期限届满前,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经省交通厅、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同意,二标段就可以继续沿用原有堆场,无需新占土地。
除此之外,为落实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最新要求,破解重大项目落地堵点,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围绕规划动态调整、先行用地保障、存量土地盘活、多类用地联动审批、自然保护地差异化管理、陆海统筹分类管控等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打通项目从选址谋划到开工建设的全流程壁垒,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以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撑全省“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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